十堰广电客户端
十堰广播电视台
网友:6月份,单位只发了12元的高温津贴,说当月只有两天符合标准,请问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张湾区: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区人社局电话:8652990。
编辑:万林
民意直通车 | 十堰对普通民众起飞无人机是怎么管理的?
民意直通车 | 十堰市中小学有春假吗?市教育局回复
郧阳区可否开通至高铁站、飞机场的巴士专线?该区政府回复了
十堰城区将新建地下通道、人行天桥!位置在这儿
浙江路延长线何时通车?官方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