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日常巡查、部门联动、突击夜查等方式,保持打击非法营运高压态势,重点对客运站场“喊客拉客、非法营运”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102台。
案例1:3月4日14时45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高铁十堰东站停车场巡查时发现,浙ADV0872比亚迪牌白色小型客车正在上客。经询问乘客得知,该车驾驶员周某通过询问的方式招揽3名乘客,行程是从高铁十堰东站至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名乘客与驾驶员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各支付10元运费。由于该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周某涉嫌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2:3月8日22时15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城市公共交通执法大队在北京中路昊天大厦小区路段巡查时发现,鄂CD70661风神牌小型客车正在下客。经询问两名乘客得知,两人通过滴滴平台约到该车,行程是从上海路悟空烧烤餐饮店至江苏路彪炳盛世广场,中途1名乘客提前下车,其订单显示行程费用12.92元。驾驶员周某所述与乘客一致。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周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案例3:3月12日14时52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联合高警十堰大队在十堰西收费站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阮某某驾驶鄂CF87020比亚迪牌小型客车搭载了3名乘客。经查,阮某某通过电话联系和他人介绍的方式在郧西县城关镇招揽了3名乘客,并与乘客约定到达目的地十堰城区后每人收取45元运费。由于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阮某某涉嫌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提醒,请广大市民选择乘坐合规车辆,共同抵制“黑车”。如发现违规营运行为线索,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告知辖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或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