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张陈堰 通讯员 陈芳 张蒙强)4月9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上午9点30左右,在武当路整治点,一辆改装过的电动车在经过时被交警拦下。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民警孙东林指出,非机动车不允许加装前围挡和上方遮阳棚,因为加装后会超出车辆的宽度和高度,容易剐蹭到其他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若发现加装情况,将处以50元罚款。

就在离整治点位不到十米的路段,多辆电动车骑上了人行道逆行,也被交警制止纠正。民警孙东林指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很严重,人行道不能骑行。

10点09分,在东风大道,这辆电动车在行车信号灯为红灯时,从密集的行人中穿行而过。执勤交警将其拦下处理,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民警王斌指出,电动自行车若撞倒老年人,后果严重且赔偿高昂,驾驶电动自行车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遇到红灯,必须停车等候。

当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出动警力百余名,在城区重点路段,重点整治电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红灯、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突出违法行为。截至下午2点,现场处罚各类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58起,警告327起。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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